婚外情未遂?前法官涉骚扰女助理不用免职 因试图发展未成

审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陈鸿斌涉嫌性骚扰女助理案,现任基隆地方法院法官陈志祥,在节目中说出为何改判理由。(图/翻摄自youtube HitFM蔻蔻早餐节目频道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陈鸿斌,被控涉嫌性骚扰女助理,遭司法院职务法庭免除职务,这个月8日再审判决,不用免职,改罚一年薪水216万元。该案受命法官,也是现任基隆地方法院法官陈志祥,上广播节目「蔻蔻早餐」时提到,陈鸿斌是「试图发展婚外情」未成,没有严重到要剥夺职务的程度

陈鸿斌被控对一名女助理强抱、强吻,因女助理在脸书抒发让全案曝光。法官评鉴委员会将此案送交监察院弹劾,司法院在2016年判决免除陈鸿斌的法官职务,陈不服,退休后提起再审,今年3月8日,改判不用免职,罚款一年薪水216万元。

对此,时任该案受命法官的陈志祥,在节目中接受周玉蔻提问时表示,法官也是人也会犯错,若真的有婚外情,一定会免职,但陈鸿斌的状况是到牵手、亲吻,不是性骚扰,也不是利用职权,是「试图发展婚外情但没有成功。」

陈志祥坦言,确实有言行不当,不过还没有严重要非得免职「宪法比例原则刑法罪刑相当原则,法官逾越分寸要受罚,法官是人也会犯错,轻错给予轻度惩罚重罪给予重度严惩。」陈志祥也坦言,如果法官要迎合舆论做判决,那也不必写判决书,也不用设法官,都交给舆论审判就好。

对于周玉蔻提问,是否官官相护?还是鼓励法官性骚扰?陈志祥提出,确实陈鸿斌有约女助理散步,牵了女助理的手,也亲女助理的嘴角,但这不是性骚扰,也非利用职权。之后陈鸿斌又多次约女助理,女助理拒绝,陈便作罢,即便双方发生过争执,因为女助理和别的男性相约爬山,陈鸿斌不高兴。

陈志祥表示,当然知道这样判会被骂,但骂是不同角度思维,我们表示尊重,但判决必须罪刑相当,符合宪法比例原则。」不过对于这样的结果,有网友讽刺,所以反正只要是「婚外情未遂」就不用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