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吻性骚女助理判免职..介绍新对象有悔意 已婚法官改罚1年薪
▲法官对女助理性骚遭判罚1年薪。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资料照/记者蔡绍坚摄)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陈鸿斌被女助理控诉,从2012年起多次对女助理性骚扰,甚至还趁机强吻,还暗示对方只能接受自己的邀约,不可以接受其他男性邀约,2016年遭司法院职务法庭免除职务,不过他提起再议后,职务法庭认为,他事后有介绍新对象给女助理表示有悔意,8日改判罚1年薪,可保住法官职。
已婚的陈鸿斌被控,从2012年开始常多次以各种借口,和女助理在办公室拥抱或是握手,邀请上山拍照,还曾经邀约对方出游,并说老婆孩子回娘家,「当天晚上是free(自由)的」,约到政大河堤散步并趁机强吻对方,还曾挡住办公室大门,不让女助理离去,甚至要对方不能接受其他男性的邀约。
女助理事后在脸书PO出心情,事后司法院职务法庭认定陈鸿斌不适任,并在2016年判决免除职务。不过陈鸿斌提出再议,在原审判决前就申退,判决之后更主张当时陪席法官黄国忠也是司法院行政厅长,没有声请回避为理由,认为应该重新审理,职务法庭认为主张有理。
合议庭认为,陈鸿斌涉及他8件骚扰案中,其中5件 不予惩戒,3件程度尚轻且和审判无关,加上事发之后,他主动介绍一名加州执业律师给女助理认识,认为他还帮忙找对象,试图弥补错误,可见他已经悬崖勒马,「有反躬自省 之心,深具悔意」,加上他担任法官30年间只有3年考绩乙等,其他都是甲等,素行并未不佳,因此无须剥夺法官身分,8日改判可以保住法官职务,但要罚1年薪俸,约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