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法官免职改轻罚台湾版MeToo 司改会促提再审

▲对于台湾版MeToo案,民间司改促请监察院提出再审。(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陈鸿斌,对女助理多次性骚扰,司法职务法庭原本将他免职,但日前再审后,竟改轻罚陈鸿斌200万元。事发后引发争议,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12日到监察院前陈情,痛批本案有如台湾版MeToo案,并以本案程序诸多漏洞,促请监察院针对本案提出再审,翻转轻罚的决定。

陈鸿斌被控自2012年起,以「祈祷、感动」等借口,多次要求女助理握手、拥抱,并表示有他的支持,续聘助理应无问题女方为了保住工作,勉强讨好态度回应。陈在助理续聘审核会议前一天,还对助理说「当天晚上free」,邀女方到政大河堤散步,并涉嫌趁机强吻。整起事件有如#MeToo台湾司法版。

职务法庭2016年10月间判决免除陈法官职务。陈不服提出再审,职务法庭上周四做出改判,改处陈鸿斌罚款法官一年薪水,约200万元。再审决定出炉后,引发争议,当时列席做出评议合议庭成员、台湾高等法院女庭长谢静慧,更因此辞去职务法庭法官职位

由于本案最初由民间司改会对陈鸿斌提出「法官评鉴」,经过监察院弹劾后转送司法院职务法庭审理。对于陈鸿斌再审后的胜利,民间司改会董事长林永颂指出,做出再审判决的职务法庭组成有瑕疵。他表示,依据法官法规定,职务法庭的审判长应由「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担任,但再审判决的审判长「林文舟」,并非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虽然本案审理时,公惩新任委员长石木钦尚未到任,但石木钦到任后,职务法庭却排除石木钦加入合议庭,而改让谢静慧加入。合议庭组成根本就蓄意排除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程序上具有瑕疵。

民间司改会执行长陈雨凡表示,当初法官评鉴委员会的决议,是报请监察院审查并「建议免除法官职务,转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职务」,但在监察院弹劾后,职务法庭的判决却是对国人宣示「法官利用权势对助理做出骚扰行为是小事,罚款就足够」,司法体系对于性骚扰公开的纵容,也是对于法官性骚扰不需严惩的双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