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士修》藻礁公投连署中选会可合法作弊?!

黄士修》藻礁公投连署中选会合法作弊?!(爱传媒提供)

【爱传媒黄士修专栏】藻礁公投连署破50万,府院党急着派「小英男孩」与环团谈判,用意当然是不想撕开非核家园的矛盾。

事已至此,有没有方法停下藻礁公投呢?有,依公投法第12条,领衔人不送件,待连署六个月到期,视为放弃连署。

但要藻礁公投不送件,只能比照当年撤回深澳燃煤,府院公告直接撤回观塘三接,才够诚意。如果只是开协调会听证会,用膝盖想也知道是摸头根本就是假球

至于要提藻礁公投对案,确实可依公投法第14条及第15条,由行政院或立法院提出,立法院决议直接交付公投,就不需要连署阶段

而且这里有一个立法漏洞,此途径提出的公投,「不适用第9条至第13条」规定,原意指的是不适用连署。但修法后的第9条第3项也规定,「第一项主文应简明、清楚、客观中立;理由书之阐明及其立场应与主文一致。」

因此民进党提出的三接公投,可以在主文写供电稳定、减煤减碳、兼顾生态等,不简明、不清楚、不客观中立的字句,理由书也不一定要与主文一致,可以将大量篇幅用来攻击藻礁公投和核四公投。

也就是说,中选会可以进行「合法的」作弊。

2018年,以核养绿公投在提案原始主文是「您是否同意:为避免非核家园政策所导致之空气污染与生态浩劫,应废除电业法第95条第一项;以终止非核家园政策,重启核电机组,进而保障人民享有不缺电、不限电、不断电与低廉电价的自由?」

这个主文相当白话,每一点都是客观事实,但中选会说不客观中立,强制要求补正,才有了相当复杂的类似双重否定句主文。

2019年,核能减煤公投的补正后主文是「您是否同意,立法院应制定专法,使2030年以前达成核能发电比例不得低于燃煤发电?」

这个主文相当白话,每一点都是客观事实,但中选会说不简明不清楚,驳回。

2019年,核能减煤公投的补正后主文是「您是否同意,经济部应要求台电公司提出现有核能电厂运转执照更新之申请,经核能安全管制机关原子能委员会审查通过后,落实执行现有核能电厂延役?」

这个主文相当白话,每一点都是客观事实,但中选会说不简明不清楚,驳回。

中选会双重标准也不是第一天的事,我现在是乐见府院高层下令中选会放水举行三接公投,跟藻礁公投和核四公投打对台。吵得越热闹投票率越高,让我们正面对决吧!

作者为以核养绿公投发起人

照片来源:作者脸书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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