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年金如何改? 司法官与学者聚世新提理性见解

▲ 大法官林锡尧担任法官年金改革研讨主持人。(图/世新大学提供,下同)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年金改革持续进行,公教职员年改新制也将在今年7月上路,因预见将有大量公教人员提出行政救济台湾行政法学会自去年3月发起年金改革系列研讨会,针对四种族群公务人员、教师军人、法官」的退休抚恤制度进行讨论及论文发表,预计今年4月、5月出版论文集,以提供更理性多元的见解作为诉愿参考。

第五场研讨会于1月27日在世新大学国际会议厅举办,并与世新大学法学院合办,邀集大法官林锡尧、台湾高等法院法官何君豪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行政执行官东丽,以及世新、东吴、政大、台北大学等教授群,就法官年改制度研讨。世新大学副校长清河表示,年金改革议题涉及七大族群(军警教法劳农),盼汇集各领域专家学者之建议,借镜各国制度之经验,为政府人民提供合乎情理的保障机制

▼ 世新大学副校长陈清河盼研讨会成为意见平台,为政府人民提供年金改革建言

▼ 台湾行政法学会理事长、东吴大学副校长董保城开幕式致词

成立迄今20年的台湾行政法学会由前司法院长翁岳生创立,为理论与实务兼备之专业团体,由学者、公务员、法官、律师等组成,现任理事长为东吴大学副校长董保城。他表示,年金改革议题冲击国内近百万就业人口,希望借由研讨会提出不同的法理角度来检视各产业退休年金制度的合法性合宪性。董保城并致词特别感谢学会理事、世新大学法律学系教授陈淑芳担任年金小组议程召集人,认为她是系列研讨会成功举办的重要推手。

▼ 台湾高等法院法官何君豪发表「各国法官退休制度之比较」报告。

针对法官和检察官退养金制度在年金改革中备受关注,世新大学法学院公法中心主任、助理教授吕理翔认为,法官年改应与「司改」扣连,纳入法官的判案表现及工作能力,且应考虑法官的高门槛进场机制、冗长严格训练高压工作负荷等特殊性质,并非仅因公务性质就比照公务人员年金制度进行调降。

何君豪也表示,《宪法》保障法官为终身职,并以韩、日、德、澳、美等国法官退休制度进行比较,强调一般职与特殊职公务员在待遇职业保障上的区分性及重要性。而近来社会普遍对司法抱持负面评价、抨击「恐龙法官」等议题,何君豪认为应与年金改革脱钩处理,建立法官淘汰机制,也能为整体产业留下一线生机。

▼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行政执行官戴东丽出席与谈,以检察官身份检视年金改革议题。

▼ 世新大学法律学系教授陈淑芳(右)担任年金小组议程召集人。

▼ 世新大学法学院公法中心主任、助理教授吕理翔(右)认为法官年金改革应与司法改革扣连。

▼ 台湾行政法学会发起年金改革系列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