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司法公信力?前最高法院法官:发问卷给当事人
▲ 某大学曾做民调,不满法官办案者高达八成。(图/记者林敬旻摄)
司法周刊3月1994期报导〈司法院积极研议民、刑事及行政诉讼各法案保障人民司法受益权〉,所称「各法案」,包括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及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法》等修正案十多项,内容广泛,影响深远,攸关人民的司法权益,固值重视。
又所称「人民司法受益权」,即为《宪法》第16条及大法官释字482号所指,人民司法上之诉讼权。只是各该法案系由主管机关参酌各家见解制定或研修,涉讼当事人即各别司法受益权人有否感受?进而对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有所助益?尚待观察。
法官办案满意度?民间、官方民调差三成
多年前,某大学所做民调,对法官办案不满意者高达八成多,常被据以质疑多年来司法改革成效不彰。
然司法院3月举行的司法改革半年进度报告记者会指出,该院所做民调结果,近三年律师对法官信任度都在六成以上,2016至2019年,一般民众对法官虽有五成六不信任,但有逐年上升趋势。
上述学术与实务民调两者有近三成的差距,不过所谓民调,或许只是询问一般人或先前涉讼当事人笼统的印象,是否精准或值得信赖,实质意义不大,也未能消弭司法界与社会人士看法的分歧,而沦于各说各话。
▲前最高法院法官认为,可参考学生评鉴教授的做法,发调查表给涉讼当事人。(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法界友人私下曾言,若涉讼当事人收到个案裁判时,能同时收受问卷调查表,就承审法官问案态度、证据调查、其他审理事项及判决理由论述等等,分别填写满意、普通或不满意或高低分数等选项与其他改进意见,以内附回邮信封寄送主管法官评鉴单位,然后每半年或一年统计一次,司法公信力的高低将会具体呈现,并作为法官表扬或惩处的重要参考,如此问卷似不必修法即能进行。
此一建议,犹如大学采行多年,由学生对教授所做的教学反应问卷,颇值参考。
因为涉讼当事人即司法受益权人与承审法官,接触最久、最深,也最直接,于案件终结时所做意见表达,也最真诚,如当事人作答有困难,也可由诉讼代理人或辩护律师代答。
如问卷内容设计得当,问卷资料保密,让当事人能毫无顾虑真实作答,充分表达司法受益权人的心声,似比一般民调来得精准可信,也可避免民调的机构效应或各说各话,而能充分传达司法受益权人的心声,真实反映司法公信力,建请司法当局参酌采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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