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公民代理背后的讽刺味儿

本已淡出的赵作海近日再次进入公众视线。赵作海这次「重出江湖」,并非因其本人的案子,而是换了一个貌似令人肃然起敬的符号──「公民代理」。赵作海怎么成了「公民代理」呢,他替谁代理,又代理什么呢?实在令人好奇。

媒体报导,目前赵作海正以「公民代理」身分协助代理一起21前发生在开封的命案。他本人也承认之所以「招见媒体」,「高调复出」,「免费替人维权只因『看不惯』」,但他「坦言自己仍是个农民」──意即没有真本领

既如此,何敢公然担当「公民代理」呢?恕笔者直言,赵作海敢强出头,唯一的资本是,他是个「名人」。

这是一种莫大的讽刺。讽刺的不是赵作海本人,而是司法公信力。赵作海本人就是司法公信力受伤的范本。他当「公民代理」的意义也就在于,它具有一种宣示意义──别再制造「赵作海第二」来,同时,加大舆论关注度,给具体的办案人员施加某种无形的压力,告诫办案人员,要公平公正,不可胡来

一个冤案标本当事人、一个农民赵作海,贴上「公民代理」标签就能起到警示具体办案人员的作用吗?错了。在权力没有受到很好约束、没有在阳光下运行的语境下,没有任何一种力量可以与之抗衡

长期浸淫在官场潜规则官员会惧怕赵作海这个简直如同木偶的「公民代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