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监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选联盟」呼吁 立法院应尽速行使大法官人事权

「民间监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选联盟」共同呼吁。(图民间司改会提供)

宪法法庭于今(25)日针对「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等案」作成判决,使《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针对人事同意权的行使争议暂告一段落。立法院已得依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9号判决之意旨,依法行使人事同意权。「民间监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选联盟」共同呼吁,立法院各政党应尽速召集党团协商。

民间司改会指出,下周四10月31日将有7位大法官卸任,但立法院至今仍未排审大法官被提名人的人事案,考量立法院须为充分的审议,宪法法庭至少会有超过1个月的时间有近半数的缺额,将影响其正常行使宪法审判的职能。

针对立法院消极不行使同意权致其他宪政机关无从行使职权的情形,司法院释字第632号解释早已明白指出,这将导致国家宪政制度的完整因而遭受破坏,为宪法所不许。

有鉴于此,由公民宪政推动联盟、台湾人权促进会、台湾劳工阵线协会、妇女新知基金会、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公民监督国会联盟、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台湾废除死刑推动联盟、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台湾刑事辩护律师协会、中华民国身心障碍联盟、环境权保障基金会、台湾冤狱平反协会等13个公民团体所组成的「民间监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选联盟」共同呼吁。

立法院各政党应尽速召集党团协商,以排审「司法院正副院长及大法官被提名人」的人事案,切勿拖延、罢审,而无限期延长司法院院长悬缺、宪法法庭大法官席次严重缺额,妨碍台湾宪政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