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侦法侵害人权?司法院:要涵括法官保留
法务部拟提案修订《科技侦查法》来打击犯罪,但被在野党质疑有侵犯人权、隐私权之虞。对此,多名立委今天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质询司法院意见,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表示,司法院有特别向法务部强调,各层面上都要考虑法官保留原则。
民进党立委周春米质询,科技侦查牵涉到刑事诉讼的强制处分,司法院在侦查手段跟人权保障之间的态度是什么?林辉煌表示,科技侦查有别于传统强制处分。跟《通保法》一样,如果是订定专法,希望要顾及宪法保障基本人权,不会受不当侦查,要有完整健全的司法审查机制。
林辉煌指出,有告知法务部,法官保留原则要很完整的在专法中规划,并且要做层级化分类,对隐私侵害低的,可以事后审查,但对隐私侵害比较高的,应该要事先由法官审查。
国民党立委李贵敏质询,司法院是否认为科技侦查应该要成立专法而不是直接从《刑事诉讼法》去修?林辉煌回答,「是的」。李贵敏接着质疑,《通保法》规定被监察人事后会被通知自己被监察,但《科侦法》却没提到需要告知被监察人,林辉煌坦言自己没有完全看完《科侦法》所有内容,但一直有跟主管该法的法务部提供意见。
国民党立委吴怡玎则质询,为何司法院认为直接立专法会比较好?林辉煌解释,并不当然认为立专法就一定比较好,那是选项之一,只是如果立专法可以让规范清楚,也无不可,重要的不是要不要立专法,或是在《通保法》里面修法,最重要是怎么涵括法官保留原则进科技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