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司改 前司法院副院城仲模:废特侦组、废司法院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司法院副院长城仲模25日在「台湾法治暨政策研究基金会」的演讲上,提出台湾要做到真正司法改革,要废掉特侦组、废掉司法院。城仲模认为,特侦组根本是「御用工具,也没让民众感到对国家做出贡献,至于司法院应该改为国家的最高法院,另外成立「宪法法院」。

▲前司法院副院长城仲模针对台湾司法改革,提出废除司法院、特侦组的想法。(图/记者谢志鹏摄)

城仲模在演讲中提出八大真正实现司法改革的建议,软硬体皆有。第一项就是废除司法院,成立「宪法法院」,因为现在的司法院变成国家的最高法院。至于检察体系部分不断遭外界诟病,城仲模认为,光是特侦组就必须要废除,因为全部都变成「御用」工具,「并没让人感觉到,是独立检察官的组织能对国家做出贡献。」

▲城仲模批现在的侦组,根本是「御用」工具。(图/记者张一中摄)

另外,城仲模认为要成立「司法园区」,让司法官无忧无虑生活,可以专心办案,感到自己被受尊重,对外也能提升司法官尊严,而不是现在的状况外县市法官在外租房子,根本不想让或不敢让人知道他是法官。第三点提出「人民的司法」,而不现行喊出的「司法为民」,因为「司法为民」是政治性口号

第四点则是,法官、检察官系统一定要切割,一个是审判系统,一个是起诉、调查系统,要分干净,检察官要有检察官专有的法令规范,最基本开始做的,就是把「XX地方法院检察署」的招牌名称改掉。

针对法官素质部分,城仲模认为,进场机制、来源要多元,法官也可从律师、检察官取材,也不应只有「学法律的」。法官的升迁司法院院长的法学素养必须能被受尊敬「品操学能、司法意识学识、见识、胆识,有灵活办事经验、开阔心胸,和政党政治毫无瓜葛,在司法界服务时没有严重瑕疵。」另外,法官没有大小,例如「大法官」这样的称号要改。

▲城仲模认为,现在的司法院应该要叫「司法行政院」。(图/翻摄自司法院官网

最重要的是,效率效能不同,司法要重视「效能」而非「效率」,如果只讲效率,人权一定受到牺牲。延伸来说,包含法官须处理的案源如何有效减少,和解、调解、简易程序应该要加强运作。最后则是法官不仅要「自律」,也要有「他律」,例如最为人诟病的「自由心证」,与法官及检察官对当事人的尊重。

城仲模认为,司法改革千头万绪,一定要有中、长、短程规划。短期就像法官的进场与淘汰机制、特侦组存废、监所调整科技司法的运作、法官与检察官问案态度凳等;中程包括「司法园区」设立、司法院的存废、司法组织与制度的调整;远程就是全民的法治、司法教育司法权研究。综合这些,才能真正做到「司法改革」,而不是空沦口号。

▲城仲模提出「司法园区」、「人民的司法」、「司法重视效能」,强调别让司法改革沦为口号。(图/记者谢志鹏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