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法司法移审达共识 司法院要求各级法院无缝接轨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军事审判法第1条、第34条、第237条修正案13日经总统公布,15日生效,司法院今日邀集全国一、二审法院及法务部国防部单位对应移送之军法案件召开协调会,订定「法院办理军事审判法修正施行后军事法院移送军法案件应行注意事项」共15点,供各法院做处理依据,司法院并要求做到滴水不漏,无缝接轨。

▲军事审判法修正案立院通过,总统今公布15日生效,军司法移审要求无缝接轨。(图/本报资料照)

司法院长赖浩敏在协调会表示,司法院是宪法上最高司法机关,对于这项修法,责无旁贷,全力配合,相关法院也绝对有能力接受军事法院移送案件的审判,这次修法,是军中司法人权保障的新里程碑

司法院为让军法案件能顺利移送法院审判,特别在今日举行「军法案件移送法院审判协调会」,邀请国防部各相关单位、法务部及各法院行政庭长、刑事科科长共同来协商,如何让符合第一阶段施行的军法案件,在8月15日(星期四)法律生效日,能顺利移送法院审判,这是历史上的非常关键的一刻。

各级法院一定要全力以赴,事先做好一切准备联系工作,无论是「案卷的移送」、「赃证物的点交」、「人犯的接押」、「通缉的衔接发布」等等,都要做到滴水不漏,无缝接轨,让人民刮目相看,重拾人民对司法的信心

司法院表示,全部应移送案件共有178件、219人,应分别移送台湾高等法院、台北地方法院福建金门地方法院等24 个法院,仅南投、高少花莲基隆四个法院没有移送案件。

审判中被告在押者,共有15人,分别移送台湾高等法院4人、高雄分院8人、高雄地方法院1人、桃园地方法院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