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法院前院长李伯道涉职场霸凌 司法院迳行移送监察院审查
惩戒法院前院长李伯道涉在院长期间职场霸凌,以言语羞辱工友及科长,司法院将李男移请个案评鉴。法官评鉴委员会认定,李男言行失当,未达重大恶意,未损司法威信,决议不成立,引发热议。司法院4日召开人审会,决议依法官法第51条第2项规定,由本院迳行移送监察院审查。(图本报资料照)
惩戒法院前院长李伯道涉在院长期间职场霸凌,以言语羞辱工友及科长,司法院将李男移请个案评鉴。法官评鉴委员会认定,李男言行失当,未达重大恶意,未损司法威信,决议不成立,引发热议。司法院4日召开人审会,决议依法官法第51条第2项规定,由本院迳行移送监察院审查。
2名惩戒法院职员去年向司法院申诉,主张李伯道在职时以「妳的头脑是什么」等不当言语、要求处理洗便当等私事、刁难员工请特休假、命令睡觉手机放床边等方式霸凌她们。此为司法院首度受理霸凌申诉案,委员调查后认定霸凌成立,移请法评会审议。
法评会认为,机关首长本于权责行使管理权,但仍应合理的界线范围里进行和平沟通。经综合判断后,认为李伯道在A女、B女想请假时,以质问、驳斥的方式处理,在未达工作要求时动辄指责,使两人承受压力,显然逾越合理管理权行使必要程度,有损友善职场的建立。
但法评会考量,李伯道当时身为惩戒法院院长,这些言行应有个人领导统御的处事风格,属于内部管理措施失当,由于未损及司法威信,也没有影响到一般民众权益保障,且情节并非重大,与《法官法》规定要件不符合,因此请求不成立。
司法院4日召开今年度第4次人事审议委员会,李伯道因涉及职场霸凌,法官评鉴委员会5月18日竟决议个案评鉴不成立,引发非议,司法院认为李有应受惩戒情事,将他移送监察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