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司法头一遭 即日起最高法院废除限量分案

最高法院分案室。最高法院提供

最高法院分案室。最高法院提供

继终审法院废除保密分案后,台湾司法将有另一项重大变革,4日起最高法院废除限量分案,所有的上诉案件都将直接分案给法官预料陈年旧案状况将改变,最高法院未来将落实法律审的审理办法,用妥适方法审结上诉案件。

据统计,去年12月31日待分出的刑事案件共计2454件、民事1978件,废除限量分案后将消化之前的存案,法官工作将大幅增加,但案件因分案透明及不再限量,人民除了可以直接上网查分案结果外,也可避免案件再有争讼多年悬而不决的情况

最高法院解释,民事案件待分出会比刑案少,是因为去年民庭分案有调整比例,法官为了今天的废除限量分案,在去年有刻意分受比较多的案件,已先努力一年了消化民事案件。

最高法院采行限量分案制度,起源于1949年自大陆播迁来台,从广州方面撤离携带来台之民、刑事未结案件,即合计高达9457件,此数量尚不包括从重庆方面撤离但未抵台之案件,故在迁台之前,当时为因应此一庞大积案办案法官人力又有限,乃采取限量分配每月合理办案件数作法,以求取裁判品质与工作负荷之平衡。

早自未迁台前之大陆时期,最高法院即已采行限量分案制度,迁台后亦未有所更张,但为回应社会各界要求最高法院清理积案,确保当事人诉讼权益之诉求,最高法院修改相关内部规范后,决定即日起废除限量分案制度,期能促进司法效率,提升人民对司法之信赖,展现保障人民司法受益权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