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量分案废除 4432未结案大清仓

最高法院今年起废除限量分案制度,4日首个上班日,库房里4432件积案全数分案给法官。(最高法院提供/林伟信台北传真)

最高法院今年废除限量分案制度,4日首个上班日,一口气将库存未结的4432件案子,分给72位法官,未来上诉案件不再管制,改直接分案。即日起除法官办案量爆增外,民众在事证明确下,如还是抱着「赌徒心态硬要提上诉,恐遭火速驳回。

最高法院攸关判生判死的定谳判决,或是民事求偿的终局裁判,为让承审法官有更多精力心思审慎研究案件,最高法院从1949年搬迁来台迄今,始终有限量分案的内规,瞩目、重大及人犯在押的案件先审,其他再依次分案。

导致有些官司一进最高法院就躺了数年,后来审理结果又发回更审,一拖10多年,引发许多批评,司改团体及多位立委要求最高法院不能有陈年积案状况

去年获总统特任最高法院院长吴灿,上任后面临如何解决积案及何时废除限量分案,经多次与民刑事法官开会研商,决定今年1月起废除实施72年的限量分案。

最高法院统计,民事案件经去年一整年度拚命消化积案后,至去年12月31日还没分配给法官的案件有1978件,刑案有2454件,计4432件库存积案,昨因新制实施首个上班日,全部分给法官,且限期审结。

为此,最高院每位法官承审案件量爆增,除以「审查股」将明显不符合法律要件的案件驳回外,对于一、二审事审调查完毕,且在判决中已交待证据取舍与量刑理由的案件,只要没法律争议,也会驳回。

举例来说,被告获交保的贪污案,如提上诉只是为了争无罪或减刑,抑或杀人后为了判刑轻重,或对民事判赔金额不服,想让案件到最高法院「拚拚看」,这种上诉案件,只要理由不符法律审要件,都会遭迅速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