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谍嫌犯陆生呛台湾司法 陆委会:当事人享所有权利

陆生共谍周泓旭称:「台湾司改刻不容缓。」(资料照/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涉来台担任共谍的陆生周泓旭,一审遭判刑1年2月,高院14日开庭审理此案,在押的周泓旭被押解出庭时,朝媒体批台湾的司法需要改革。对此,陆委会主委邱垂正回应,被告拥有充份正当程序保护,周还能推翻侦查中供词主张自身无罪,显见周在我方法庭享有辩护权,「是实实在在权利」。

周泓旭一审被以违反《国家安全法》判刑1年2月,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中,上午开庭审理时,周朝媒体大喊:「台湾司法改革刻不容缓。」「因为不敢公开审判我的案件。」而高院仍以国家安全为由,不公开审理本案。高院乃依据《国家机密保护法》第25条第1项规定,「法院、检察机关受理之案件涉及国家机密时,其程序不公开之。」

对此,邱垂正在陆委会例行记者会中指出,高等法院依法决定审判过程不公开,陆委会尊重司法机关权责

针对周泓旭的指控,邱垂正强调,全案侦审过程中,依据《刑事诉讼法》我方给予被告充分正当程序保护,包括践行权利告知、保障任意自白自由、充分辩护权;从周泓旭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加上可以完全推翻侦查中供词主张自身无罪,显见周泓旭在我方法庭享有辩护权,「不是形式上,而是实实在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