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6名台籍诈骗犯遭陆关押 陆委会呼吁两岸司法合作

台湾诈骗犯被送到广州受审。(图/视觉中国

记者曾俊豪台北报导

中国大陆广州花都区人民法院13日对两起跨境电信诈骗案做出一审判决,被指控涉及诈骗罪的29名台籍被告中,主嫌陈俊志林宗儒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6个月,其他27名被告人判10年至3年不等。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下午呼吁,两岸必须透过司法合作,落实瓦解犯罪集团。他表示,目前共有376名台籍诈骗犯遭到大陆关押。

邱垂正指出,目前关押在中国大陆的376名台籍嫌犯,除了此次在亚美尼亚的嫌犯之外,分别来自另外七个国家。他提到,尽管有三百多名嫌犯被这些国家送到中国大陆,但在台湾和其他国家合作下,有591位被遣送回台。

邱垂正强调,电信诈骗案难以防范,若要根绝犯罪,依旧得靠两岸透过司法合作,落实瓦解犯罪集团,这样的案件还会不断出现,遗憾对岸在跨境电信犯罪上不跟台湾充分合作。

▲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图/陆委会提供)

据大陆《法制晚报》报导,陈俊志、林宗儒分别在亚美尼亚境内纠集他人利用发送语音包、拨打电话手段,冒充电信、移动客服人员公安局检察院工作人员身份虚构被害人因电话欠费且被人盗办电话卡涉嫌犯罪等虚假事实,对大陆居民进行电信诈骗活动,先后骗取大陆居民共计人民币166万余元(约新台币77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俊志、林宗儒等2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成犯罪集团,在境外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针对不特定多数大陆居民实施电信网络犯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对于台湾诈骗犯被送到大陆受审,大陆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曾表示,大陆方面将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受到两岸同胞充分肯定和认同,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陆方将继续本着有利于打击犯罪、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有利于保护被害人权益立场,依法惩治电信诈骗犯罪,绝不容许任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大陆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图/记者蔡浩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