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陈水扁居家疗养 矫正署:不符规定且破坏法律公平性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针对日前中央研究院院士廖运范陈定信等21人连署声明建议矫正署尊重台中荣总医疗判断,让陈水扁先生居家疗养一事法务部矫正署表示,依监狱刑法,并无居家疗养规定外界不应以陈水扁先生居家疗养有利于其改善病情,即排除法律的规定,破坏国家刑罚执行的公平性。

中研院士21人连署建议让陈水扁居家疗养,法务部矫正署表示,不符规定且破坏法律公平性。(图/资料照片)

法务部矫正署针对中央研究院院士廖运范、陈定信等人连署声明,建议矫正署尊重台中荣总医疗判断,让陈水扁先生居家疗养一事表示,依监狱行刑法,受刑人罹病仅有保外医治或移送病监医院方式,并无居家疗养之规定,故纵使尊重及理解医疗专业诊断,其居家疗养之建议亦不符合法律规定。

台中荣民总医院基于病患治疗考量,所提「离开监禁环境及居家疗养」的建议,虽可能对陈水扁先生病情有益,但受刑人毕竟经司法公平审判定谳,不能仅就医疗问题考量,而无视刑罚的执行,否则不是与陈水扁先生罹有相近疾患的受刑人,皆可以返家疗养。

矫正署强调,台中监狱重视陈水扁先生医疗人权,已提供专业完善的医疗照护,目前陈水扁先生健康状况医师评估无须住院治疗,依照法律规定,在监执行乃属当然。因此,外界实不应以陈水扁先生居家疗养有利于其改善病情,即排除法律的规定,破坏国家刑罚执行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