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基法条文修正草案有3重点 增订刑事责任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委会通过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劳委会表示,将送行政院审议,再送立法院,由于还有签呈等行政流程基本上会越快越好。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有3重点,包括劳工债权优先问题企业退休准备金提拨情况、增订刑事责任。

劳基法规定,雇主积欠劳工的薪资可由垫偿基金代垫六个月,至于资遣费退休金则只能由劳工自行提告追讨。劳委会条件处处长刘传名表示,为确保劳工债权,此次在劳动基准法中修正几个重点,其包括针对劳工债权优先的问题,为确保积欠工资,还有资遣费退休金等问题,劳工债权和担保物权的部分,并列同一顺位

其次是针对近来爆发劳工退休准备金提拨不足的情况,劳委会也修正劳动基金准第56条第2项,未来会让企业检视有多少符合退休资格员工,按照人数一次来做好足额提拨的动作

同时,也通过「大统条款」劳基法修正草案,未来雇主必须在年底前结算劳退旧制劳工退休金专户金额,金额须够支付明年退休员工的薪水,若雇主被查到没提拨,劝说后又不提,将罚九至四十五万元。

此外,劳动基准法实施以来,对于退休准备金提拨不足而导致劳工领不到退休金或资遣费,也增加了刑罚,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45万元以下罚金,希望有效遏止不法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