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感不佳」男警留长发18申诫 靠北警察:性别歧视!

男警是否可以留长发,引发讨论。(图/记者孙曜樟翻摄,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先前保二总队二大队员叶继元因为留长发,遭记18支申诫面临免职,更传出高层群组员警网路投票声反制,虽然保二总队昨天(14日)出面澄清,「尊重性别认同。」但靠北警察还是在脸书发文,男女警制服因生理差异有不同没问题,「因性别刻板印象而对有不同规范、或惩处这就叫做性别歧视!」

叶继元因长发问题恐遭免职,保二回应是「社会观感不佳」,并以「警察人员仪容礼节环境内务重点要求事项」为考量。对此,靠北警察抨击,该规范第一点就写道「男警不烫发,不留鬓毛...女警不编辫」等,但 《性别工作平等法》第七条有规定,「雇主对求职者或受雇者不得因性别有差别待遇,工作性质仅适合特定性别者,不在此限。」

「警察工作性质会因为男女警而有所不同吗?」靠北警察接着说,有人会认为长发可能对执勤不方便,但全台湾的女警多有绑马尾或长发,「至今未有因此造成值勤危害,难道换了男警就会有危害?」刑事局都没受发型限制,「但长官在意的不是值勤安全因素,而是观感不佳!假使因为性别刻板印象而对服仪有不同规范、惩处,这就叫做性别歧视。」

对此底下网友纷纷留言,反应两极,有人说,「靠北的是制度的合不合时宜!」「头发应该不是重点,专业比外型更重要吧! 」但也有人说,「留长发不会影响服务品质,那我不妨碍交通可以闯红灯吗?」「冲击制度可以,身体力行下冲击不妥。」「警察跟军人不同于一般公务人员,当然要守纪律。」

▼保二14日出面澄清。

#707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看到这位保二同仁因为蓄发留马尾而被18支申诫开考绩会的新闻,让小编立即联想到的第一句话而将他处分到18支申诫的依据则是这部--《警察人员仪容礼节及环境内务重点要求事项》,一部超越法律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