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台中警进校带走小六生记申诫 昔检警搜成大害检察长下台

法务部

台中某国小六年级学童与老师冲突,持乐乐球棒挥打老师,遭老师提告,员警竟进入校园带走男童,引发议论,被称为「妈妈市长」的台中市长卢秀燕震怒,指示教育局严惩校方人员,至于带走男童的2名员警被记1次申诫处分,派出所所长也因「个人生涯规画」自请调职,而台中警方未将此案列为教案,加强基层员警的儿少法律观念训练,相较于23年前台南检警侦办非法下载MP3案搜索成大学生宿舍,最终造成检察长下台,两案境遇有如天壤之别。

司法警察进入校园执法是何等重要大事,过去警调办案进入大学校园抓人、搜索办案,都引发诸多争议,这次台中员警再进入国小校园带走小六生,显示基层员警对于儿少保护法律的认知明显不足,台中警方也没有加强员警法律宣导及训练。

过去警调进入校园办案,引发争议的事件,包括发生于1991年的独立台湾会案,法务部调查局人员进入国立清华大学拘捕清大历史研究所硕士生,事后引发国内多所大学抗争,立法院在庞大民意压力下火速通过修改《刑法》第100条,废止《惩治叛乱条例》。

此外,2001年台南地检署侦办学生非法下载MP3音乐案,指挥警方搜索国立成功大学学生宿舍,引起学生强烈反弹与恐慌,学生组成自救会抗争,最后时任法务部部长陈定南,将当时的台南地检署检察长调职最高检察署检察官,并进行一波全国检察长大调动。

依据警政署「警察人员进入校园执法相关机制」,规定员警进入校园的执法SOP,基于尊重校园自主及自治之精神,警察未经校方同意,不得任意进入校园,因办案须进入校园前,应先行知会校方,取得校方同意,并于校方人员陪同下进行。警察进入校园执行侦查时,应注意程序上之正当性,并依比例原则之要求,以影响最少及损害最小之适当方式,审慎为之。

这次员警明知小六生并非现行犯,仍直接进入国小校园带走小六生到派出所做笔录,2名员警虽未受申诫处分,派出所所长则因「个人生涯规画」自请调职,未见相关行政处分,但相较当年成大MP3事件,台南地检署检察长因此被拔官调职,境遇有如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