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进校园带走小六生惩处出炉 台中2警记申诫...所长拔官

记者邓木卿/台中报导

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2名员警今年3月接获一所国小老师报案,指称校内发生师生纠纷案,员警进入校园后带走1名小六生,引发议论,连市长卢秀燕都非常生气,要求重惩,警察局也针对2名员警各记1支申诫,时任所长督导不周,予以口头告诫。

▲▼台中市2名员警进入校园带走小六生,各记1支申诫。(图/ETtoday资料照)

台中市议员李中上午在市议会上爆料,今年3月时,一名小六学生和体育老师发生争执,老师出手压制小朋友,小朋友不满反击,拿起乐乐棒球棒挥棒打老师,事后学生道歉,但老师无法接受,隔天打电话给派出所,没多久2名员警到校将小孩带到派出所、做笔录,甚至移送少年法庭。

警方表示,2名员警进入校园协同学生返所厘清缘由,执法程序未臻周延,致观感不佳,已查明疏失并处分在案,各记1支申诫,该所所长因督导不周,予以口头告诫,几天后,该所长平调非主管职务,不过,警方强调,该员会调动是之前就因个人生涯规划提出,和此事无关。

本分局持续加强宣导同仁,进入校园处理案件应恪遵内政部警政署函颁「 警察人员进入校园执法相关机制」规定及流程,以确保校园自治权利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