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活案惩处9官 最重仅2申诫挨批像抓痒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垦丁悠活丽致渡假村案延烧多日,内政部营建署10日开会决议,惩处9名相关人员行政疏失责任,分别处以申诫1至2次,并强调未来若刑责确定,还会展开第2波处分,不排除记过或免职。由于这次最重也只有2申诫,有学者质疑,好像在「抓痒」。

据了解,在昨天营建署昨召开人事甄审暨考绩委员会审议中,以环保署在2008年12月,已函复悠活案应办理环评,但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的相关人员,身为第一线土地管理机关,却没有积极督促业者,甚至明知违规使用,还未主动向县府通报查办,一共处分9名官员

这9名官员分别为现任垦管副处长李登志秘书林钦旭和垦管处环境维护课长蔡丰富记申诫2次,至于现任处长陈贞蓉企划经理课长徐茂敬、解说教育课长曾添丁、营建署国家公园组二科科长乾隆,及前处长林青施锦芳予以1次申诫。

只是放任悠活违法营业14年,最重的处分却仅记2次申诫,根据《苹果日报》报导,有营建署官员认为,形同学生时代警告而已;台北大学公共行政政策学系教授陈金贵也认为,就跟抓痒一样,日后补个嘉奖抵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