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轮奸案 5被告挨控9罪名最重求处死刑

印度女性同胞上街表达抗议。(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印度巴士轮奸案5名成人被告遭控9项罪名主文33页的起诉书含附录逾1000页,共列50名控方证人。「印度时报」引述消息来源报导,主嫌巴士司机开车兜风趁机揽客,两名被害人付了20卢比车资,约新台币11元,被害女大学生后来遭性侵逾30分钟,接着在深夜被弃置街头,延医不治。

这起骇人听闻的轮奸案发生于去年12月16日晚间,23岁医学院女大学生与男性友人误搭「性侵巴士」,两人同遭巴士司机在内6人轮奸、施暴后,丢弃于路旁,6嫌后来落网;女大学生因被生锈铁器插入要害,导致肠部溃烂,伤势严重,经印度官方后送至新加坡伊丽莎白医院(Mount Elizabeth Hospital)治疗,仍回天乏术,此案引发印度全国民众抗议,也凸显社会上严重男尊女卑的不平等地位。

「印度时报」(The Times of India)今天报导,警方引用被害人、男性友人、两人父母、多名警官、中央法医科学实验室(Central Forensic Science Laboratory)官员、萨夫达君(Safdarjung)和伊丽莎白医院医生的证词,以及DNA(脱氧核糖核酸)报告,完成起诉书。(右图:印度性犯罪猖獗,民众忍无可忍上街头。翻拍自ndtv.com)

起诉书提交新德里沙克德(Saket)地方法院轮值法官葛罗佛(Surya Malik Grover),其中一共列出50名控方证人。警方尚未收到伊丽莎白医院的验尸报告,因此相关资料尚未呈堂。

本案6名被告中,包括巴士驾驶芮姆(Ram Singh)、芮姆的弟弟穆克什(Mukesh Singh),以及共犯健身房教练维奈(Vinay Sharma)、水果摊商巴万(Pawan Gupta)、巴士服务员泰克(Akshay Thakur)等5人遭依9项罪名起诉。

这些罪名分别是非自然性行为、毁灭证据、企图谋杀、意图禁锢他人的绑架或诱拐、抢劫蓄意伤害、结伙抢劫、抢劫谋杀、共犯故意和预谋犯罪。5人最重可能求处死刑。报导说,警方调查发现,本案经「预先计划」,因此才会加入预谋犯罪的起诉罪名。第6名被告因为是青少年而未遭起诉,他将在少年法庭受审。

消息来源透露的起诉书内容说,被告「去年12月16日晚间驾车兜风,伤害他人兴致正浓。」因当天是周日,主嫌巴士司机芮姆和帮手泰克,以及芮姆的弟弟穆克什开了小型派对,3人决定外出兜风,并靠让人搭便车赚点外快,以便多买些酒开心一番。

起诉书指出,泰克后来把车开出来,健身房教练维奈和少年也上了巴士,再由穆克什开车上路。到了穆尼尔卡(Munirka)候车亭,他们叫喊揽客,两名被害人上了车。被告对两人共收取20卢比(约新台币11元)车资,并对女孩评头论足。报导说,「她的男性友人制止时,双方打了起来。」

大生的男性友人挨铁棒打头,女大生为了救朋友,也跟这帮人打了起来,却遭到殴打;被告遭激怒后,把她拖到巴士后座性侵,其中两人在驾驶座旁牢牢抓着男性友人。报导指出,起诉书提到,性侵过程超过30分钟,被告约在晚间10时15分将被害人丢弃在靠近马西普尔(Mahipalpur)区车行陆桥国道8号。

起诉书由特别检察莫汉(Rajiv Mohan)制作。相关卷证密封,以免被害人身分曝光,并提请秘密审讯。审讯期间,莫汉与另1名特别检察官克瑞希南(Dayan Krishnan)将莅庭。法官裁示5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