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猎雷舰案违失惩处18人 海军三任上将司令遭记申诫
庆富猎雷舰案持续延烧,国防部22日下午则召开临时记者会公布惩处名单。其中,在「海军猎雷舰」案违失部分,包含前后三届海军司令陈永康申诫两次、李喜明申诫两次、黄曙光申诫两次,另有前中将副司令蒲泽春记过一次等,共计18人遭惩处。国防部22日在记者会中表示,针对「行政院猎雷舰专案调查报告」及「猎雷舰案第3期款预算解冻书面报告呈送立法院疏失」等案,国防部编组专案调查小组实施调查后,公布惩处人员名单。
国防部进一步说,行政院「猎雷舰专案调查小组」于106年11月2日公布专案调查报告,针对国防部全案采购执行过程,胪列5大缺失,要求检讨改进,并惩处违失人员报行政院;而经国防部专案小组查证并检视后,全案检讨国防部、军备局、国防采购室及海军司令部人员违失责任,计前海军司令陈永康司令等18人,分别核予「申诫乙次」至「记过两次」不等处分。
此外,针对立法院第9届第2会期审查106年度国防预算决议,略以「针对猎雷舰案执行进度落后等问题,恐影响全案推动,爰冻结新台币3亿8,000万元,并提出书面报告,经立法院同意后,始得动支」,而海军105年12月22日呈报国防部书面报告内容,未依执行实况修订,致国防部部(政办室)于106年3月9日函送立法院之资料讹误,遭立委质疑欺瞒,确有疏失。
国防部也说,经专案小组针对质疑内容逐项查证,查海军于105年11月17日产制「立法院第9届第2会期决议冻结猎雷舰案预算报告说明」时尚未付款,惟前揭报告内容于105年12月22日呈报国防部及3月9日函送立法院期间,均未依执行实况修订肇致资料错误,各级督管及审核确有疏失,因此检讨时任海军参谋长梅家树中将(现任军备局局长)等10员「申诫两次」至「记过乙次」不等处分。
国防部强调,本次惩处为依据行政院调查报告所指出的五大缺失及函送立法院之资料讹误,惩处追究相关疏失人员责任;此外,本案亦移请检调侦办中,后续如果还有明确的疏失事证,不排除续行究责惩处,以正军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