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雷舰采购违失 监委弹劾前海军司令陈永康等4人
猎雷舰招标过程中,海军前司令陈永康、前副司令蒲泽春大幅放宽厂商资本额限制,让资本额仅1.7亿的厂商可参与公告预算金额359.2亿元建案,导致猎雷舰建案失败;而高雄市府海洋局前局长王端仁及农委会渔业署研究员陈文深私下与庆富协调兴达渔港用地,言行不当,监委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李月德提案弹劾4人。(郑舲摄)
海军猎雷舰爆发弊案,引发社会关注,监委指出,猎雷舰招标过程中,海军前司令陈永康、前副司令蒲泽春大幅放宽厂商资本额限制,让资本额仅1.7亿的厂商可参与公告预算金额359.2亿元建案,导致猎雷舰建案失败;而高雄市府海洋局前局长王端仁及农委会渔业署研究员陈文深私下与庆富协调兴达渔港用地,言行不当,因此提案弹劾4人。
监委表示,国防部2011年核定「康平专案第二阶段」投资纲要计划,以国舰国造方式筹建6艘猎雷舰,并依采购法规定采公开招标最有利标决标方式办理。采购法原先规定,投标厂商资本额不能低于预算金额十分之一,但仅有台船一家公司合乎条件,庆富公司及竣达公司因此提出书面意义,质疑有图利特定厂商之嫌,建议检讨放宽。
监委指出,陈永康及蒲泽春在拟定招标文件过程中,未督促所属审慎评估资本额偏低的厂商是否具有相当经验、实绩、人力、财力、设备等能力,足以支撑前后长达12年的猎雷舰采购案,就核定以增加商源为由,大幅放宽投标厂商资本额门槛为不低于预算金额两百分之一,让资本额金1.7亿元的厂商就可参与高达359.2亿元的招标案,导致猎雷舰建案任务失败收场。
监委表示,庆富公司除了为提供最新财务报表及报告外,也无授信额度可以动用,根本不足以承担猎雷舰案造舰费用。国防部在2017年与庆富解约,虽然国防部没有遭受任何财务损失,但泛公股银行承受巨额贷款呆帐,仍由全体国民承担,时任海军司令陈永康与副司令蒲泽春,应就猎雷舰建案任务失败负最大行政责任。
另外,庆富公司因投标服务建议书规划于兴达渔港用地兴建猎雷舰造船厂,但庆富公司当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未依约在期限内完成国内造舰厂房兴建及机仪具整备等相关作业,国防部将依契约规定开罚。
时任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长王端仁因此与渔业署研究员陈文深在2016年10月7日到庆富公司,商议如何协助庆富公司取得兴达渔港猎雷舰造舰厂房用地,讨论BOT、迳予出租、标租、如何排除其他厂商竞标等不当谈话内容,引发社会大众质疑偏袒特定厂商,甚至量身订作的不良观感,两人言行严重违反公务员服务法规定,有重大违失,因此予以弹劾。
本案弹劾4人,除了蒲泽春以9票成立票对3票不成立票通过外,其余3人都以8票成立票对4票不成立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