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殴打国中生 隐匿不报记申诫

新北市某国中生带香烟到校遭校长痛扁,家长批校长隐匿未通报校安事件,对此,教育局表示,校长已申请回任教师并处申诫1次。(陈慰慈摄)

新北市某国中学生去年1月携带香烟到校,被校长发现质问,双方从语言冲突演变成肢体拉扯,家长更控诉孩子被校长痛扁头部及脸部。对此,教育局回应,校长经考核会审议惩处申诫1次,事发后校长内心充满愧疚,主动于今年4月申请回任教师。

家长事后发现校长与校方竟隐匿未向教育局通报校安事件,去年11月向教育局检举,认为校长得知被检举,才会主动申请回任教师。

教育局表示,去年11月接获陈情后,随即对事发经过展开调查,校长知道学生有携带香烟后,在教务处及校长室外的走廊询问时,双方发生口语争执,校长拍打学生头部、脸部,后来拉学生衣领进教务处谈话,学生的外套拉链被

扯坏,但双方针对事发时校长的动作次数、力度及学生是否受伤情形各执一词。

校长考核小组综采调查报告、案件内容、具体事证综合审议后,依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校长成绩考核办法,针对该员惩处「申诫1次」处分

教育局说,事发当天,校长跟校内同仁有到孩子家里说明、跟家长沟通,家长未提出伤害提告,事后校长深感内疚,今年4月主动申请同年8月回任教师,目前本职为教师,无校长加给。

教育局将函文学校检讨相关责任,并持续督请学校加强相关行政同仁的教育训练,落实校安通报。教育局强调,若校长涉及相关案件时,教育局绝对会以「主动」、「立即」与「高道德」的原则,依法秉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