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某国中惊传校长痛扁学生 隐匿不报还只记申诫

国中生带香烟到校被校长痛扁,家长批校长隐匿未通报校安事件,新北市教育局表示,校长已主动回任教师并处申诫1次。(陈慰慈摄)

新北市某国中被爆出校长发现学生携带香烟到校,双方从语言冲突变成肢体拉扯,家长更控诉孩子被校长痛扁头部及脸部,但校长却隐匿未通报校安事件,家长不满去年11月向新北市教育局检举,该校长才在今年8月回任教师。

教育局回应,校长考核小组综采调查报告、案件内容、具体事证综合审议后,依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校长成绩考核办法针对该员惩处「申诫1次」处分。

教育局说明,去年11月接获陈情案件,学校接获教育局通知后立即进行校安通报;本局将函文学校检讨相关责任,并持续督请学校加强相关行政同仁之教育训练,落实校安通报。

教育局指出,该老师时任校长期间,其平时考核是依据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校长成绩考核办法第9.10条规定,由直辖市政府组成校长考核小组,审议校长平时考核奖惩后予以核定。

教育局表示,事发当天,校长跟校内同仁有到孩子家里说明、跟家长沟通,家长未提出伤害提告,事后校长深感内疚,今4月主动申请同年8月回任教师,目前本职为教师,无校长加给。

教育局强调,若校长涉及相关案件时,教育局以「主动」、「立即」与「高道德」之原则,依法秉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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