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六學生被警察入校帶走 少年法庭調查結果曝光

台中地院少年法庭认为,本件少年不具需保护性,无裁定进入审理程序及给予保护处分之必要,因此6月28日裁定本件不付审理,全案确定。记者曾健祐/摄影

台中市某国小师生冲突,酿学生、教师均受伤,教师报案后由警方进入校园将学生带走调查移送,昨经市议员揭露引起轩然大波;台中地院今表示,少年于调查时当庭向老师道歉,教师也无意追究,法官认少年不具保护性裁定不付审理,全案已确定。

台中市议员李中昨指出,西区某国小今年3月发生六年级学生在体育课与教师发生冲突,造成双方受伤;隔天家长要求学生到校向老师道歉,但教师认为态度不佳并报警,教师控告学生伤害,警方到校将两人带回作笔录,最后依规定移送少年法庭。

台中地院指出,根据少年事件处理法,无论少年触犯之刑罚法律是否为告诉乃论之罪,及被害人事后是否撤回告诉,少年法庭受理后仍应就少年之非行进行实体的调查及审理,如认有保护处分之必要,则会裁定给予适当之保护处分。

中院表示,本件经少年法庭交付审前调查结果,少年之前无非行纪录,于法院调查时已当庭向老师道歉,法定代理人也表示以后会劝导少年控制情绪,且老师本即无意追究少年,只是希望少年有所学习。

中院指出,法官斟酌审前调查结果,认为本件少年不具需保护性,无裁定进入审理程序及给予保护处分之必要,因此6月28日裁定本件不付审理,被害人该名教师也无抗告,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