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六生遭警带走 少年法庭调查结果:老师本就无意追究
▲台中地院少年法庭今日对外说明调查结果。(图/记者许权毅摄)
记者许权毅/台中报导
台中市一名国小因小六生不满体育老师分队,持乐乐球棒打老师脚部,隔日学童跟老师道歉,老师不满学童态度,进而打电话报警,2人被带至警局,事件引起轩然大波。台中地院今表示,经调查老师本即无意追究少年,只是希望少年有所学习,法官裁定不付审理,老师不抗告,全案已确定。
第一警分局先前也说明,根据少年事件处理法,不论被害人是否撤告,都需要通报少年法庭,经法官审理,进而认定少年是否有需保护处分的必要。针对本案,台中地院少年法庭于6月28日裁定不付审理,被害人并无抗告,已确定。
台中地院表示,本件经本院少年法庭交付审前调查结果,少年前无非行纪录,于本院调查时已当庭向老师道歉,家长亦表示以后会劝导少年控制情绪,且老师本即无意追究少年,只是希望少年有所学习,法官斟酌审前调查结果,认定本件少年不具需保护性,无裁定进入审理程序及给予保护处分之必要,故裁定本件不付审理。
▲校方3日上午发表完整声明,还原事发经过。(图/记者许权毅摄)
校方今日说明整起事件过程,事件经过为「3月26日,学生在体育课中以乐乐球棒攻击任课教师,导致教师左大腿红肿挫伤,老师前往验伤。家长当晚表示将请学生向老师道歉,其用心令人肯定。」
校方指出,「3月27日,学生在学务处未道歉,教师为维护自身权益报警,学生于警方到场后进行道歉,学生道歉后,教师明确向警方表示不对学生提告。警方认定已经通报,依程序必须连同老师与学生一起带往警局制作笔录,学务主任立即通知家长,家长表示会到警局会合,并告知校长。」
警方受规定仍须通报少年法庭、妇幼队等单位。校方也还原6月21日少年保护庭介入处理过程,校长全程陪同生、师出庭,学生当庭道歉,教师亦拍拍学生,达成和解,法院裁定结案。7月25日,家长申请「教师不当管教」校事调查,校方受理后进行相关校事调查,经调查结果教师「不成立不当管教」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