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不好就记申诫!北市警局要求比赛微电影 基层警叹吃不消

▲北市警局要求各单位要成立小组拍微电影工作量增加。(图/示意图记者徐文彬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警察除平日勤务,现在还要拍微电影?北市警局10月发文给各单位,指出北市府元老院智囊团提供「毒害诈骗之防治」建议,要求北市警局刑大、保大、交大、妇幼队、少年队捷运队、各分局等单位,以拍摄微电影方式宣导预防犯罪理念,强化预防犯罪宣导及警政行销力道,要让民众了解北市警局各项重要治安策略成果,但拍出来的作品评核分数未达60分,承办人主管竟会被记申诫。

计划书中指出,各单位必须选出「微电影拍摄」、「影片后制」、「美工(广告设计专长员警,成立微电影制作小组,整个执行时间仅为期50天。该计划目的是为培养警局「微电影制作小组」本身制作影片宣导能力有关微电影拍摄、制作,各单位得独立制作,「切勿委外、浪费公帑」。

▲北市警局要求各单位拍摄微电影,但评核成绩未达标准就会被记申诫。(图/记者张曼苹翻摄,下同)

而微电影比赛评核成绩奖励及惩处标准分为,「特优95分以上」、「优等90至94分」、「甲等80至89分」以及「乙等79分以下」等4种,特优还可得奖励金5万元、优等得奖励金4万元、甲等则有3万元奖励金,而获奖的前7名承办人、出力人员及主管也将获得嘉奖勉励。

不过,评核成绩60分未达70分的作品,承办人会被记申诫一次,至于成绩未达60分的单位,承办人会被记申诫2次、业务主管则申诫一次。对此,让基层员警大叹,除工作增加外,没拍好还会被记申诫,有点吃不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