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儿拿2万7「辛苦钱」送女主播!母暴揍:打在他身疼在我心
陕西省西安市一名10岁男童邓邓(化名)被潘姓母亲打到遍体鳞伤,原来是他拿妈妈的钱打赏网路女主播,金额近人民币(下同)6000元(约新台币2万7000元),但他不知道打赏得花钱。邓邓母亲说,「我打着他,疼在他身上,也疼在我心里…」
《华商报》报导,潘女士说,21日晚间,老公打电话给她,说需要给别人转5000元,「我打开微信钱包,准备转帐时,才发现钱包里只有几百块钱。因为我们俩经营一家小店,经常有顾客通过微信的方式付款,少说也有7000块钱。」
潘女士查阅交易记录,发现从8月17日到8月20日这4天里,一个叫「星币充值服务」的专案一直显示在记录中,最少的有1元,然后是10元,最多的则是1200元。
潘女士点开「星币充值」,没显示将钱充到哪去,想到儿子最近两天爱玩自己的手机,因此询问对方;儿子也不清楚,说他没花,他说上「酷狗音乐」听歌,给里面的女主播送过礼物,需要星币。
潘女士又发现儿子还玩「球球大作战」等其它游戏,也有金额不等的消费,气得狠狠教训,「我就是太信任他了,他说喜欢听歌,喜欢跳舞,说手机上有全民K歌什么的软体,能跟着唱,我就把手机给他,谁知道他就花钱打赏女主播,那不就等于给人送钱吗?」
23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潘女士的家中,见到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邓邓。她说,「我打着他,疼在他身上,也疼在我心里,他哭我也哭,我和老公一起做小生意,每个月挣得也不多,没想到孩子这么不懂事…」记者问邓邓都在妈妈手机上玩些什么?孩子说,就是听女主播唱歌;问他有没有花钱?他摇头。
▼邓邓操作「打赏」过程。
在潘女士的微信钱包交易记录中,消费主要集中在17日到20日这4天,花近6000元;最集中的就是17日下午1时至5时,给女主播送礼物间隔最短的1、2分钟一次,4小时就花4700多元。
邓邓在记者要求下,操作给女主播送礼物的过程,他打开妈妈手机中的「酷狗音乐」,点到「看」的介面,有「热门推荐」、「女神直播」;他说,送礼物的名字叫「远空山」,这个名字是随便想的,共关注8位女主播,进去听歌送礼物。
「我也点过歌,点过周杰伦的歌,还有别的,让主播唱,点歌也是需要星币的;如果进去的时候,她们唱得好听,我也会送礼物,送礼物也是需要星币的。我送了礼物,她们就会说『谢谢远空山送的礼物…」但他不知道这样得花钱。
潘女士说,孩子不懂,难道那些网路上的女主播也不懂吗?难道没人管吗?这么小的孩子就让打赏;她承认自己对孩子也疏于管教,「但你看看,这些主播都成什么样子,用的这些图片,几乎都是全身赤裸,这不是毒害孩子嘛!」她想透过法律维护自己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如果事发后,孩子家长也就是其法定代理人认可,该行为就被认为有效;显然,4天花费近6000元用于打赏,是与10岁孩子的认知不相对应,因此属于无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