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国会监听 立院内政委员会9日走访高院、刑事局

记者洪欣慈台北报导

为进一步了解监听实际运作情形,立法院内政委员会9日前往高等法院及刑事局通讯监察中心进行考察。对于通讯监察管理与查核过程高院资讯管理处长何君豪指出,法官核准监听申请、由专人输进主机后,就会依不同电信业者交由调查局警政署投单人员建置,每日都会进行线上监督比对,但建置机关只能「监录」,不能「听」。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9日前往高等法院及刑事局通讯监察中心进行考察。(图/记者洪欣慈摄)

内政委员会9日考察行程两地约莫共停留2个多小时。在视察高院时,何君豪强调,约97.75%的监听案件目前都已采自动化,「投单」手续可透过Bar code直接扫瞄,并回报法院的通讯监察管理及查核系统,法院会每日进行线上监督比对;至于剩余的2.25%,则因线路关系,须直接到各地电信业者,要求从机房拉一条线出来监听,此部分需自行内控。面对立委质疑内控是否会有疑虑?何则解释,监听的情形还是得传回管理机关,由高院进行比对,「没有作弊空间」。

另外,在视察刑事局的部分,因特侦组、调查局先前皆表示节费电话须以特殊方式监听,因此造成光碟空白,立委今也对此提出质疑。虽然立院总机所属的中华电信属另一建置机关调查局管理范围,但刑事局通讯监察中心主任林丰裕说,警政署在建置监听设备支出,已考虑节费电话情境,因此以警政署设备录制节费电话并无问题

目前监听执行单位的建置机关共分成调查局通讯监察中心与警政署通讯监察中心。调查局负责中华、亚太大众电信;警政署则负责台湾大哥大、远传与威宝电信。

内政委员会召集委员、民进党立委段宜康结束后受访表示,今日来视察两地,是要厘清通讯保密机制的内控是否完整、外部监控是否完备,考察后愿相信各单位都在尽力一套足以被外界考验监督机制,但在通讯监察机制外,是否有漏洞或是不及的部分,仍会继续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