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法官判太重? 台湾陪审团协会吁:改陪审团制度

台湾陪审团协会理事长郑文龙(中)等人19日举行「国民法官制是屠宰场?国民法官量刑造成审判的灾难」记者会。(姚志平摄)

台湾陪审团协会19日举行记者会,认为司法院不好好地学习外国好的陪审团,反倒效仿日本假的陪审团-国民法官,今年2023年1月正式上路却产生灾难。(台湾陪审团协会提供/陈薏云台北传真)

台湾没有陪审团审判制度,因此民众对法官的宣判感到不满。台湾陪审团协会19日举行记者会,认为司法院不好好地学习外国好的陪审团,反倒效仿日本假的陪审团—国民法官,今年2023年1月正式上路却产生灾难。一样的案件背景,国民法官刑期却判的比职业法官重,呼吁司法院应该效仿英美的陪审团制度,让人民也可以参与审判。

台湾陪审团协会认为,国民法官与陪审团最大的差异在于,前者是事实与量刑都有人民的参与;后者则是事实交由人民认定,量刑由职业法官决定,人民在法庭上所负担的压力也不用这么大。

协会举例,台中2020年曾发生一起女儿弑母的案件,因两段婚姻皆以离婚收场,致长期患有忧郁症及躁郁症的被告平常无定时服药,又因母亲长期沉迷赌博要钱,并且遭长期情绪勒索,而持刀弑母,一审时被判8年,更一审被判5年。

而去年由国民法官审理的哑铃弑父案,被告患有精神疾病,且未定时服药,曾多次住院治疗,经长期经同样患有思觉失调的父亲以言语与肢体暴力对待,因此对其有诸多不满,加上思觉思调急性发作产生妄想,认为父亲是撒旦,先徒手犯行后再以哑铃将其杀害,犯后坦承犯行并有悔意,被国民法官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台湾陪审团协会认为,以上两件案子的被告皆患有精神疾病,并且无定时服药控制病情,过去也曾遭遇父母的暴力或言语上的对待,而台中弑母案中的被告犯后无悔意,反观哑铃弑父案犯后具有悔意,仍被重判12年有期徒刑,两位被告被宣判的刑期相差甚远。

无独有偶,去年其他同样适用国民法官法之案件,例如,季妇杀夫案、母杀子案以及亚斯伯格青年杀人案,一样皆被判得比以往未有国民法官参与来的重。无怪乎有许多当事人或其家属不希望自身的案件交由国民法官审判,截至今年八月底,便已经有13件案件声请不要给国民法官判案。

翻开国民法官法第一条,其中昭示着立法目地,便是希望透过国民法官的参与,丰富法院判断的视角与内涵。而国民表达的正当法律感情也能充分反映于法院的裁判中,将可期待提升国民对于司法之信赖。

然,交由未受长期专业训练的国民法官审判,真的能提升国民对于司法的信赖吗?抑或者只是仅仅沦为国民法官们泄愤的制度?国民法官上路至今将近一年,应当在这个时间点,好好停下来审视国民法官的利弊缺失。

台湾陪审团协会理事⻑郑文龙认为,司法制度应当是要帮人民解决问题,但现行的制度却是制造更多问题,司法院院长许宗力应当下台负责。

真理大学法律系教授吴景钦则认为,司法院应当让国民法官只处理事实判断的部分,至于量刑的部分则交还给较为专业的法官。

台湾教师联盟副理事⻑潘威佑站在教育的立场指出,司法院应着重在司法教育的提升,让民众对于司法有更多的理解,进而使国民法官制度的初衷能够被完整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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