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国民法官让你当!参审制为审判制度改革最佳解

▲结合6位国民法官生活经验,与3位职业法官共同认定事实,做出符合人民感情的判决结果,让司法更值得人民信赖。(图/司法院

司法院在近日公布《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初稿,并且在记者会现场安排6位国民法官与3位法官的组成模拟法庭展示出未来我国国民法官制度雏形。司法院特别指出,目前规划的国民参审制,仅适用在刑事诉讼程序当中;参与审判的国民法官,必须是年满23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且不具法律专业的一般民众,参与重大刑事案件审判程序,与法官一起认定事实,并且决定被告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刑度的高低。司法院规划的参审制,对于我国既有的刑事诉讼制度而言,可谓相当进步的一次变革

关于人民参与审判制度的选择,过去几年来司法院曾经在部分地方法院试行观审制,由观审员针对个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与量刑提供意见,希望借此弥补法官的不足。今年在司法改革国是会议中,「人民参与审判」也是相当重要的议题之一,甚至为此议题举办陪审制公听会,当时就有赞成引进陪审团制度的声音;不过司法院则是主张,我国现阶段较适合参审制。

虽然观审制或陪审制都是让一般民众参与司法审判的管道,但衡诸我国的社会民情两者却各有过与不及之失。就观审制而言,虽然观审员在审判中能提供建议给法官,但并没有强制法官必须采纳,法官仍可决定是否采纳观审员的意见,因此影响有限,且观审员也没有实质参与审判。而陪审制虽然在英美法系国家已实施超过百年的历史,也具有司法多元化民主化的意义,但陪审制必须以人民具有高度的公民素养法治意识前提,才能在审判中做出妥适的认定。我国社会向来是重情轻法,民粹氛围严重,致一般民众对于重大社会案件,很容易受到媒体名嘴操作或舆论影响,无法理性的态度来面对与思考,因此无法避免陪审员未审先判的问题

由于我国向来司法制度遭人诟病的缺失,来自于审判不够公开透明,或认定事实背离人民生活经验,甚至不符合人民的法感情,因此才有「恐龙法官」之讥,也让人民无法信赖司法制度。而司法院规划的国民参审制,不仅国民法官可以直接参与审判,让审判过程透明化;更可以结合每位国民法官的生活经验,与法官共同认定事实,做出符合人民法感情的判决结果;同时法官可以透过法律专业,避免国民法官未审先判的问题。因此,在我国社会尚不具备实施陪审制的前提下,司法院提出的参审制,毋宁是改革我国司法审判制度的最佳解,同时也是增进我国人民法治意识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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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长、永然两岸法律事务中心创办人中华人权协会名誉理事长。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