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法官法》三读 确定参审制! 23岁可当国民法官 2023年起实施
为解决恐龙法弊病,立法院花了将近3天3夜时间,在上午完成《国民法官法》草案三读程序,宣告立法架构大致底定。(朱真楷摄)
立法院22日审查「国民法官法」草案,在通过二读后,国民党立委高举标语并大喊「民进党反对陪审,全民唾弃」,民进党立委带着笑容举着「赞成」牌子。(姚志平摄)
国民党立委高举标语并大喊「民进党反对陪审,全民唾弃」。(姚志平摄)
为解决恐龙法官弊病,立法院花了将近3天3夜时间,在刚刚完成《国民法官法》三读,宣告立法架构底定。未来,国民法官将由年满23岁的国民随机抽选,专责审理「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犯「故意杀人」之罪;而决定被告有罪、无罪的「有罪认定」标准,将由6名国民法官、3名职业法官达成2/3以上共识来决定;「科刑评议(指判刑轻重)」部分,须达过半数的共识;若要判死,则须达2/3以上同意。
立院临时会院会自本周一起开始审查「让国民法官参与审判」的《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历经近3天3夜的时间,完成113条条文审查,并通过三读。为让这项司法变革,无缝接轨地融入现行司法体制,并让民众做好「人人有机会成为国民法官」的准备,这部新法也设下日出条款,预计自2023年1月起,国民法庭机制才会正式启动。
在院长游锡堃敲槌后,立法院22日临时会三读通过「国民法官法」草案。(姚志平摄)
目前已完成三读的《国民法官法》关键条文,在「法案名称」部分,已把「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改为「国民法官法」。
在「法庭组成」部分,将由职业法官3人、国民法官6人共同组成。而被选任为国民法官的最基本条件,是只要年满23岁的国民就有机会;但须在各地方法院管辖区内居住4个月以上,且没有遭遭褫夺公权、曾犯法遭判刑等状况,粗估全国至少逾千万人,都将被都列入「国民法官大水库」。
在国民法官法庭「审判案件类型」部分,主要限定两类,分别是犯下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故意犯罪致人于死者;无论检、辩是否有意愿面对国民法官的审理,依法都必须启动国民参与审判机制。
在「检辩攻防策略」部分,赋予检察官、被告或辩护人,在法院随机挑选出6位国民法官及数名备位国民法官后,于审判庭开始之前,若认为受选任的国民法官有偏颇之虞,「各自」都拥有4次机会发动「拒却权」,可不附理由,向法院声请将该位国民法官剔出陪审团。
在「有罪认定」部分,当6位国民法官、3位职业法官要认定被告确实犯下特定罪名,或构成犯罪要件,须有国民法官、职业法官达成2/3以上共识同意决定。
在完成「有罪认定」后,接下来,对于裁定刑责轻重的「科刑评议」部分,须有国民法官、职业法官达过半数以上的共识同意决定。若是要判处死刑,则至少要有2/3以上共识同意决定。
也就是说,在6位国民法官、3位职业法官所组成的审判庭当中,只要有6个人认为被告应处极刑,那么,被告将难逃死刑判决。在目前职业法官不时出现判决「杀人者无罪」的状况下,未来国民法庭一旦启动,这类「杀人无罪」的状况预料将有所降低。
此外,在「罚则」部分,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若收贿,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200万元以下罚金。若是对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行贿,则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为防止国民法官事后被寻仇,若是对国民法官及其家属报复,依其所犯之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现任或曾任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之人,无正当理由而泄漏评议秘密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1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