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乱判!「国民法官」制度将上路 6民众+3法官一起定刑期

▲图为苏炳坤声请再审案,高等法院开放媒体进入法庭短暂拍摄。(图/记者杨佩琪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政府推动司法改革,其中重要一环即是让人民参与,日前司法院草拟完成「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最快明年就会上路全民都有机会参与审判!根据规定,年满23岁以上就有机会中选,每案将由6名「国民法官」和3名职业法官审理,判决结果采多数决,不过仅适用一审重大刑案,如杀人、加重强制性交等。

根据「人民参与审判法草案」,担任国民法官得年满23岁,在地院辖区持续居住4个月以上的我国公民,且受过高中以上的教育程度,再以随机抽选的方式选出。不过,为了符合人民参与审判初衷,草案中排除了具有法律专业的各项职业,如司法、警察机关人员,且与个案有关人士也不能担任国民法官。

经过随机抽选,民众成为国民法官后,有义务参与审判,任职的公司需给予公假,但可以不支付薪水,国民法官出庭可支领日费、旅费等,1天约3千元,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拒绝陈述,将处3万元以下罚锾。此外,检、辩双方在筛选国民法官时,若发现成员案件有特殊成见,导致无法公平审判时,有「剔除」的权力,但只限4次。

新制草案内容合议庭由3名职业法官和6名国民法官组成,审判长庭长资深法官担任,未来检方起诉只向法院送出起诉书笔录等卷证和证物直接在法庭上提出。要认定被告有罪全体法官要有2/3以上同意,且至少要有1名职业法官赞成,刑期判定则由职业和国民法官过半数决定,评论时成员可自由陈述。

▲「国民法官」是否能让人民重拾对司法的信心,成效仍有待观察。(图/达志示意图

不过并非所有案件国民法官都能参与共同审判,根据规划制度仅适用一审刑事案件,最轻本刑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故意致人于死案件,如杀人、放火、加重强盗、加重强制性交等,但毒品、少年刑案或案件过于繁复都不适用。司法院估计,每年约有1200件符合国民法官审理,每年约要编列2.2亿元经费支应。

值得一提的是,国民法官和职业法官相同,都能正常上下班和回家,不需要和社会隔离,但有「保密条款」。因此,国民法官因出庭而获知个人隐私和秘密,不得随意泄漏案件内容,如有泄密或妨害司法公正情事,法院得裁定解任;若国民法官收受贿赂或行贿,同样得接受刑事制裁,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院表示,过去审案都是由受过专业训练的职业法官负责,但近年人民对司法信赖程度不高,对审判结果更多有误解。期待透过国民法官制度,让民众零距离接触司法,除了提高司法的透明度,还能提升人民对司法的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