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大雨员工爽放假 劳委会:雇主不一定要给薪
面对超强豪雨发威,各地都有灾情传出,民众也都非常关心要不要上班上课,劳委会表示,如果劳工的工作所在地、居住地或两者之间有政府宣布停止上班的话,劳工就可以不用出门上班,雇主可以不用给薪。但雇主不得视为旷职,或要求以其他假别处理、强迫劳工补班,且不可扣全勤奖金。
11日晚间一夜的豪雨狂泻,各地区都传出淹水灾情,台北市、新北市等各地区也在一早宣布停班停课,劳委会表示,如果因为政府因为天灾宣布停止上班的话,但劳工却因工作需求必须上班,雇主就该加给工资。
不过部分县市是在上班到一半才宣布停班,劳委会官员说,停班前的工资雇主必须照给劳工,劳工可提早回家,雇主可以依比例扣除工资,并不违法;但劳委会建议雇主宜照给工资。
如果说,宣布停班停课,可是还需要这个劳工上班的话,雇主和员工间就要要事先协调,譬如医院或有些需要24小时轮班的场所,劳资双方要做事先约定,对于出勤的劳工,劳委会表示,希望雇主斟酌加给工资。
劳委会提醒雇主和劳工,劳工的居住地、工作地或工作往来路途所经过的地区如果被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劳工不出勤,不能被视为缺勤或扣全勤奖金,雇主也不能要求劳工补上班。停课不停班的地区,劳工如果须要请家庭照顾假,按照规定,可以并入事假计算,但要不要给薪则依照劳资事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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