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种假不强制雇主给薪 工斗:病假有半薪

我国目前疫苗打气不佳。(报系资料照)

劳动部日前提出疫苗假的构想,主张「配合防疫政策,不可归责于劳双方,劳动部未强制雇主给薪」,工斗认为,在台湾劳资关系来说,很高机率就会变成是劳工扣一日薪,但扣一日薪的疫苗假事实上比病假更不利。

依劳工请假规则指出「普通伤病假一年内未超过三十日部分工资折半发给」。

工斗团体必须指出,不论是请病假或劳动部目前规划的无薪疫苗假,都是将雇主应负之责任转嫁给劳工,显然防疫考量又再次忽视劳工权益,而对于基层公务员而言,铨叙部表示需待中央疫情指挥中心点头才愿意跟进,国家目前对于疫苗施打的对策,恐难起到鼓励接种达群体免疫的目标

工斗团体认为,接种疫苗是配合国家防疫政策,更是雇主应负责任,因为达到群体免疫后,人跟人的接触减少风险,自然有助于市场活络、刺激经济,对高度依赖人跟人接触的产业,更有产业复苏的效果;其次,提高疫苗接种率,更可减少职场上疫情扩散的风险,应视为雇主应负的职安保障和职灾预防的责任,而不是让劳工在扣薪和身体不适的顾虑下,降低接种疫苗的意愿或是硬撑工作,让劳工权益在防疫下被牺牲。

工斗团体期盼,疫苗已陆续开放愈来愈多劳工与公务员接种,劳动部、铨叙部、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应尽速制订疫苗假,接种疫苗当日应有疫苗假,接种疫苗过后若有身体不适,也可申请至少两天疫苗假,且申请疫苗假仍应有一日薪资,如此才能不让劳动权益在防疫下被牺牲,衍生更多劳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