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机车免税优惠 再延长4年到2025年
财政部预告修正使用牌照税法,原定今年底截止的电动汽、机车免税优惠,将再延长4年至2025年12月31日。修法完成后,各地方政府可自行决定是否配合延长。
财政部表示,依现行使用牌照税法第5条规定,完全以电能为动力的机动车辆,牌照税征收率授权由直辖市及县市政府订定;但其中,电动汽、机车提供免征优惠至今年底,目前全国各县市均为免税。
财政部指出,为鼓励民众使用购买使用电动汽、机车,持续扶植国内电动车辆相关产业,建构永续发展环境,今天预告修正使用牌照税法,将地方政府可免征电动汽、机车牌照税期间再延长4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未来修法完成后,各县市若决定持续免征,将结果报财政部备查即可。
财政部说明,这次修法预告期仅30天,主因在于优惠即将于年底届期,考量此优惠攸关民众权益及产业发展,具一定急迫性,因此缩短预告期为1个月、至6月26日止,欢迎各界至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上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