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县即日起禁止餐饮内用 可实名实联制外送外带
为预访疫情扩散,嘉义县政府23日公告餐饮业5月28日前禁止提供现场饮食,可实名联制外送、外带,违者将依传染病防治所第70条第1项3款规定,处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
▲嘉义县宣布餐饮业禁止提供现场饮食。(图/嘉义县政府提供)
嘉义县政府23日依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1项第1-6款规定,公告餐饮业禁止提供现场饮食,可实名联制外送、外带,实施期间至5月28日止,实施场域为餐饮业、便利商店、超级市场、量贩店、连锁加盟店、夜市、市场、商圈或其他类似提供现场餐饮之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