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旧换新减税优惠延长! 节能家电延2年、中古车再延5年

▲立法院三读通过货物税条例》,节能家电汰旧换新减税优惠再延长2年。(图/记者吴静君摄)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立法院会7日三读通过《货物税条例》修正草案,延长节能家电减征优惠2年,至2023年6月14日止,并拉长中古车汰旧换新减征优惠实施期限5年、至2026年1月7日止,放宽报废中古机车及购买新机车者,非同一人也可适用。

三读条文明定,购买能源效率第1、2级的新电冰箱、冷暖气机及除湿机,依吨数容量不同,每台最高可享新台币2000元退税,为期2年,优惠原订至今年6月14日,将再延长实施2年至2023年6月14日止。

至于已于今年1月7日届满的中古汽、机车汰旧换新减征货物税优惠,本次修法也通过延长实施5年,实施期限从今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止,内容有几项修正。

此外,本次修法也放宽机车汰旧换新适用条件,取消使用登记满一年机车才能申请限制,且报废、出口中古机车与购买新机车者,不需为同一人或本人配偶、二等亲亲属若某甲机车报废,某乙想新车,就可拿某甲的报废车辆提出申请,盼加速机车汰换速度,改善空气品质

至于已在今年1月7日前已报废、出口的中古机车,1月8日起搭配购买的新机车就可适用前述放宽规定,但须在报废或出口后6个月内换购新车。

汽车部分考量兼顾中古车市场交易,三读条文则改为出厂10年以上才能适用汰旧换新优惠,比原先的6年延长,至于减征货物税金额,则一样维持汽车5万元、机车4000元不变。

▼立法院长游锡堃敲槌三读。(图/记者屠惠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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