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家电减征优惠」立院初审过关!再延2年
立法院财委会今(3)日初审通过节能家电减征优惠再延2年,到2023年6月14日止。中古车汰旧换新减征优惠,拉长实施期限5年,到2026年1月7日止。另外,也放宽报废中古机车及购买新机车者,不是同一人也适用。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3)日继续审查「囤房税」相关房屋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以及中古车汰旧换新、购买节能家电减征货物税优惠延长等相关修正草案,财政部长苏建荣受邀列席。
至于房屋税条例等修正草案等10案,择期继续审查;货物税修正草案等22案,经参考经济部函送的评估报告及公听会纪录,照行政院版本通过。
对于汽车汰旧换新减征货物税,以行政院版通过延长5年,但旧车认定门槛将提高变为10年,立法委员林楚茵表示,近日收到多数民众陈情说,因过去行政院表示,汽车汰旧换新减征货物税政策将延长,在预期心理下,认为制度将完全延续,因此于旧制落日前的今(110)年1月7日前,仍未汰换旧车、添购新车;但没想到,旧车认定却变为10年,且汰旧与换新,必须要有其中一项于1月7日前达成,才能减征货物税。
根据交通部公路总局统计,在旧制落日时车龄属6至10年的旧汽车约有150万辆。林楚茵说,考量政策的信赖保护并顾及前述车主权益,已与郭国文、沈发惠与钟佳滨委员共同提出修正动议,要求财政部应在目前的过渡期,放宽旧车认定,于新制正式通过施行前,接受6年以上旧车汰旧换新便能减征货物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