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家电优惠延长至2023年 买冰箱、冷暖气、除湿机最高退税2千

记者苏晏男台北报导

为鼓励民众购买节能家电,行政院苏贞昌2月已预告购买节能家电补助再延长2年。行政院会1日通过财政部的《货物税条例修正草案,未来民众购买节能冰箱、冷暖气,每台可退税2000元,除湿机可退税1200元,优惠方案到2023年6月14日止。

冷气。(示意图/记者刘维榛摄

根据《货物税条例》第11条之1规定,购买经过经济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级为第1级或第2级的新电冰箱、新冷暖气机或新除湿机等节能电器,非供销售且未退货或换货者,每台最高减征货物税新台币2000元,并按电冰箱冷暖气机除湿机减征货物税税额表规定减征之,而期间自2019年6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14日止。

财政部指出,由于这段期间内实施的购买节能电器退还减征货物税措施,有效创造节电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节省民众电费负担;另根据经济部评估,目前10年以上老旧冷暖气机及电冰箱尚有1242万台,占家庭现存数量比率达42.72%,实有再延长实施本项措施的正面效益。

因此,财政部为继续鼓励民众购买节能电器产品,并带动电器产业转型发展,他们提出修正草案,将购买节能电器退还减征货物税的适用期间延长2年,至2023年6月14日止。目前该法草案1日经行政院会通过,将核转立法院审议。

▼行政院4月1日院会后记者会。(图/记者陈家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