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上路!2年内买冷暖气、冰箱、除湿机 每台最高退税2千元
立法院会24日三读通过《货物税条例》第11条之1及第12条之6条文修正草案,自条文生效日(预计6月公布)两年内购买电冰箱、冷暖气机、除湿机等三项节能电器,将减征货物税,以每台2,000元为限。
至于退税方式,财政部赋税署规划将由购买新机的民众申请,线上申请同步开放,并且辅导家电经销商,协助消费者在购买时就提出申请,退税款项直接汇入民众指定帐户。 赋税署后续将根据电冰箱、冷暖气机及除湿机单位大小,订出2到3级的退税等级的标准,让民众清楚要退多少税,以减轻稽征成本。
此外,三读条文也通过,未来不限柴油大货车,包括柴油大客车、大客货两用车、代用大客车及大型特种车等所有种类的老旧大型柴油车,只要属于一、二、三期老旧大货车,都可来申请减税;每辆减征额度也大幅由现行5万元,提高至上限40万元。
减征优惠的开始日期,回溯至2017年8月18日,截止日到2022年底。财政部预估,大型柴油车货物税减征优惠扩大后,约可吸引1.2万辆老旧大型柴油车汰旧换新,税收影响约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