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电器要快!节能家电2千元退税优惠 只到明年六月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购买节能电器申请退还减征货物税将于2021年6月14日落日,民众如果想要享有减征货物税优惠,应尽快购买经济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级、第2级的新电冰箱、新冷暖气机与新除湿机。

因应节能减碳及绿色消费,自2019年6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14日止,购买非供销售且未退货或换货者,该等货物应征之货物税每台减征税额以2千元为限,并按电冰箱冷暖气机除湿机减征货物税税额表规定减征。

买受人应于购买日之次日起算6个月内,自行至税务入口网以自然人凭证等线上申请,也可以就近向任一国税局(含分局、稽征所或服务处)申请,逾期则不得申请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