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家电退税 注意发票上要载明型号

▲节能家电可退货物税。(图/记者吴静君摄)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自今年6月15日至110年6月14日购买符合经济部能源效率分级第1级或第2级全新的电冰箱、冷暖气机或除湿机,可在购买日次日起6个月内申请退还货物税。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提醒民众购买节能家电时,请先注意店家所开立的统一发票收据上,除了厂牌品名以外,还必须载明型号,以免申请退税时,被国税局要求补正。

此外,南区国税局提醒,填写退税申请书时请注意,如果是购买分离式冷暖气机,因压缩机是安装在室外机而不是室内机之内,且厂商向经济部能源局申请的机型,是以室外机为标的申请能源效率登记,所以申请书上要填写室外机的型号。至于家电的制造号码机器号码,可以从电器保证书机体贴纸或外箱等处得知。

由于型号、制造号码与机器号码号码相当于产品身分证号,民众申请核准退还货物税后,若发生退换货情形,可从号码验证该家电是否已办过退税,有利加速退税查核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