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 节能家电退税延长二年

购买节能家电退税优惠6月14日到期,行政院苏贞昌24日听取财政部报告后,拍板节能家电退税优惠延长两年至2023年6月14日,购买能源效率分级第1、2级的冰箱、冷暖气机及除湿机,每台最高可享2,000元退税。

为了鼓励民众购买节能家电,共同节能减碳,自2019年6月15日起,民众购买能源效率分级第一级或第二级新电冰箱、冷暖气机或除湿机,每台最高减征货物税2,000元,实施期限至今年6月14日。

财政部22日预告修正「货物税条例」,将减征货物税优惠延长二年,考量修法急迫性,预告期缩短为20日,苏贞昌24日快马加鞭听取财政部报告后,拍板定案,将列为立法院本会期优先法案,送请立法院审议,希望上半年完成修法,「无缝接轨」。

节能家电退税优惠范围为民众购买经济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级为第1级或第2级之全新电冰箱、冷暖气机或除湿机非供销售且未退货或换货,每台可核退货物税500元~2,000元,优惠期限为2019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4日,若修法通过则延长至2023年6月14日。

根据财政部统计,截至今年1月31日,已核退272万余台、核退税额45亿余元,有效创造节电效益,抑制二氧化碳排放及节省民众电费负担,已达成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