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免货物税再延 政院拍板
电动车现行有两大租税优惠,包含免课牌照税与货物税减免,原本皆为2021年底到期,因应我国推动「2050净零排放」及国家永续发展政策目标,行政院已拍板研拟两大优惠延长四年,其中牌照税优惠需送入立院修法,货物税仅需政院同意即可延长实施。按交通部机动车辆数最新统计,我国目前约有1万7,225辆电动汽车、52万1,336台电动机车。
依现行货物税条例第12-3条规定,电动车出厂价格在140万元以下免征货物税,仅课征超过140万元以上部分,电动机车也是免税,行政院可依实际情况决定延长减免年限与否。如今政院15日正式宣布延长优惠,等于直接展延电动车货物税优惠期限。
我国近年针对每年出厂的电动汽机车减免货物税额从2017年的4.39亿元,逐年成长到2020年的21.01亿元,今年前十月为20.6亿元,未来每年的减税规模可能为20亿元以上。
在牌照税方面,依牌照税法第5条规定,电能机车牌照税由地方政府订定,目前全国各县市均为免税,而电动汽车免征牌照税优惠至2021年底,政院近期已拍板通过草案延长至2025年底,只需送到立院审查完成三读即可施行。
财政部指出,150c.c.以下机车原本就免课牌照税,电动机车约等同125c.c.机车自是免税,财政部政策主要是针对电动汽车减免牌照税,我国电动汽车牌照税减税金额从2017年0.25亿元逐年成长到2020年3.6亿元,2021年前十月则为4.8亿元规模,估计未来每年约4.8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