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节能家电减税再延2年
节能家电减征货物税
行政院会30日通过货物税条例修正草案,现行新购节能家电每台最高减免2,000元措施,将从原本6月14日到期,再延长两年,到2025年6月14日止。财政部说,每年税损约19.22亿元,但和增加税收相互扣抵,净损约4.87亿元。
财政部说,30日行政院会通过货物税条例第11条之1、第31条修正草案,修正重点包含延长购买节能电器非供销售且未退货或换货者,每台最高减征货物税2,000元,实施期间两年至2025年6月14日;此外,删除逾期缴纳货物税加征滞纳金计征方式及逾缴纳期限30日仍未缴纳者移送强制执行等规定,回归税捐稽征法办理。
对于备受外界关注的节能家电减征货物税展延两年,财政部统计,截至2月底止,已退还减征节能电器约749万台,减征税额约124亿元,创造节电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节省民众电费负担。
针对减征货物税带来的税损,财政部次长李庆华补充,每年约19.22亿元,但因为会促进民众消费,货物税、营业税、营利事业所得税、关税会增加,减征跟增加税收相互扣抵每年净损4.87亿元。
评估如果不采行这样措施,而是由政府透过补贴汰旧换新,每年需要多编列62.66亿元,这样措施其实是替政府节省57.79亿元,每年节省电费也有10.5亿元。
惟据经济部评估,目前十年以上老旧电冰箱、冷暖气机及除湿机仍有835万台,占家庭现存数量达25%,外界质疑展延两年汰换速度是否会如预期?
李庆华表示,2019年实施以来,每年增加新购买数量有300万台,2022年甚至有400万台,估计延长两年照每年消费台数,应该可以鼓励民众加速汰旧换新。
陈揆也表示,该项措施实施到现在,节省电费支出又有效创造节电效应,不只节能减碳,对社会经济有相当大效益。该项退税加上经济部购买能源效率分级标示一级的冷气、冰箱,家户均可申请每台最高补助3,000元,等于最多可以领到5,000元,既环保又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