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货物税条例 节能家电退税再延长2年

立院三读货物税条例,节能家电退税再延长2年。(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院会今天下午三读《货物税条例》修正草案,针对现行新购节能家电每台最高减免2000元措施,原先将在今年6月14日到期,未来将延长2年,到2025年6月14日止。

依据经济部估计,目前10年以上老旧电冰箱、冷暖气机及除湿机仍有835万台,占家庭现存数量达25%。为达成节能减碳绿色消费政策目标,行政院会日前通过货物税条例第11条之1修正草案,将节能电器减征货物税优惠再延长2年,至2025年6月14日止,函请立法院审议。

草案经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审查时,部分立委认为退税额度、延长年限等内容仍有讨论空间,决议条文保留送党团协商,立法院长游锡堃今天上午主持党团协商,各党团同意按照行政院版本延长2年,最高退税金额维持2000元。

三读条文通过,续延长购买经经济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级为第1级或第2级新电冰箱、新冷暖气机或新除湿机非供销售且未退货或换货者,每台最高减征货物税2000元,实施期间2年至2025年6月14日。